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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政办公室经费管理细则
作者:何方国  日期:2022-05-20  浏览次数:12461 

党政办公室经费管理细则

202257日党政办支部(扩大)会议审议通过

 

第一条 为规范党政办公室经费管理,严格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,主动防范财务廉洁风险,保障工作正常运行,制订本细则。

第二条 党政办公室经费使用实行勤俭节约、合理开支、保证重点的原则。

第三条 党政办公室经费遵循先预算、后支出的原则,根据学校预算工作安排,每年由各对口负责人提出经费需求,经党政办党支部扩大会议审议,形成党政办公室预算,报学校批准后执行。

第四条 经费实行分类管理,具体管理责任如下:

(一)公务用车费用由小车班负责人审核并签字,由驾驶员自行办理报账手续。

(二)学院网络使用及维护费用、专用设备购置、信息化建设项目由信息中心主任负责审核并签字,由信息中心经办人或经信息中心主任确认的人办理报账手续。

(三)党政办公室日常性的办公耗材采购统一由综合干事负责登记、报销。

(四)学院接待费、公务用车租赁费由综合干事负责登记、审核并签字,由各经办人报销,登记时必须资料齐全(三单),事由清晰,有特殊情况的尽量备注详尽。

(五)学院档案管理经费由档案室负责人审核并签字,由经办人报销。

(六)学院外事工作业务费、出国经费由外事办干事负责审核并签字,由经办人报销。

第五条 党政办公室所有经费支出一律网上申请,由主任最后审批,有特殊情况的要有书面授权。

第六条 经费要严格按预算执行,报销时必须遵守学院相关规章制度,不得虚列、转移、套取资金。

第七条 要根据工作推进情况,加快经费报销进度,业务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,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(财务关账期间除外),每月25日至月底集中清理一次,不得长期挂帐。

第八条 各类费用具体负责人员要建立账目登记制度,明确支出项目、事由和进度,账目登记本、表及其他资料列入党政办公室档案管理,每年分上、下学期进行两次统计、核对。

第九条 经费使用情况(可在总结中体现)要定期公开公示,一般于年底12月中旬在党政办公室网站上公示上年度经费使用情况。

第十条 党政办公室党支部书记对经费管理情况进行监督。

第十一条 党政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纪检、监察、审计、财务、招投标、资产等部门对相关经济事项的检查、审计、监督和监管,审计时各经办人对所经手经费全权负责。

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支部(扩大)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。